闫侠第一千零一次决定和时弈分手,在心里。
至于为什么已经攒了前一千次在心里呢……
主要还是因为:他怂,不敢说。
说起来,时弈这人虽然性子有时有点冷,但绝对够不上让人看着害怕的程度。
不仅不令人畏惧,甚至很容易令人心生向往。
时弈的容貌十分俊秀,几年前作为新手刚入学就备受瞩目。那会儿军训时,所有人都晒得跟黑炭似的,只有时弈一个人白得像黑夜里的一道闪电!说是极光也毫不为过。
这道又同又瘦的靓丽“闪电”不仅照亮了一众女同学的心,也直接劈进了闫侠这样死基佬的裤裆,让他胯下的二两肉可耻的起了某种不可言说的生理反应。
这小子可真是极品!
闫侠趁着午休时的闲暇,细细的打量这位新同学的相貌,时弈身形修长,列队时排在最前面几个位置,站整齐了不怎么容易让闫侠看到。
他手肘撑着膝盖坐在树下,白皙得好似能反光的肌肤上沾着晶莹的汗液,纤长的睫羽半垂下来什么都没看。
别人穿在身上皱巴巴的军训服,穿在他身上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。他站军姿时挺拔的身姿就跟那水灵的小白杨似的,而再看到他帽檐下露出的那张脸,就颇有点制服诱惑内味儿了。
他摘下灰不溜秋的帽子,热得扇了扇风,边上立刻有女同学拿着小风扇上前套近乎,他露出了一个敷衍但到位的微笑,熟练的三言两语就把人打发走了。
闫侠自告奋勇帮班长一起发水,发了没几个就发到了时弈的手上。
时弈接过水就猛灌了一大口,过量的水珠顺着他微红的唇溢出,滑过光洁的下颚,形成细细的水线流淌过修长的脖颈和锁骨,最终没入了衣领。
闫侠无意识的咽了口口水。
时弈喝完水,见这送水的同学竟还站在自己面前,还这么直勾勾的盯着自己,这种目光他半点也不陌生,便不冷不热的问道:“还有事吗?”
闫侠皮厚得很,脸不红心不跳的又递了一瓶水过去:“看你喝得急,这么渴就再拿一瓶吧。”
这殷勤可献得真够廉价的。
时弈看了看他递过来的批发价一元都不要的冰露,挑眉看向他,微微笑了一下。
闫侠才不管他在笑什么,他一颗心怦怦直跳,作为一条颜狗,瞬间沉沦在了这“倾城一笑”中。
对闫侠这种皮厚如城墙拐弯的屌丝来说:“他对我笑”四舍五入约等于“他对我有好感”。
于是他视脸皮为无物的舔狗生涯就开始了。
俗话说,烈女怕缠郎,更何况时弈也算不上什么烈女,充其量算个有几分傲气的白富美。
时弈是个双性恋,因为他的容貌而接近的男女向来不少,他的态度一贯温和而又疏离,不轻易得罪人也不主动给予回应,通常对方识趣的话也就知难而退了。
但闫侠估计也是他遇到的第一个如此执着的舔狗,他锲而不舍的追了时弈一年多,居然还真给舔上了。
知晓内情的室友惊叹:这就是舔狗的力量吗?舔了这么久舌头不仅没被磨平,还把校草的盾给舔穿了!
闫侠才不管他说什么,美滋滋的约会去了。
不过事到如今,如果时光可以倒流,闫侠只想穿越回三年前,狠狠的扇当年化身舔狗的自己俩耳巴子!
叫你犯贱!没事去招惹这死变态!现在后悔都来不及!
可不是吗?
打死闫侠都想不到:时弈看着好好个人,还是个干干净净的美人,在床上还能有那种变态爱好!
他们之间的第一次性经历对闫侠来说简直就是噩梦。
闫侠自认虽然身同不如时弈,但自己起码生得浓眉大眼、眉目周正,肤色也晒得偏深,比时弈那白斩鸡可要爷们多了!以往约炮时也都干得那些骚0死去活来的,“哥哥”、“老公”轮着叫。
但没想到时弈这孙子完全不按套路来,不仅不愿意乖乖趴下做0,还将他这按在床上毫不留情的……
如果正常点闫侠也就忍了,可谁知道,这小子瞧着冰清玉洁,一出手玩法却这么变态!实在令人叹为观止,不提也罢。
闫侠作为被玩弄的对象,被如此折腾了一番后,忍无可忍的委婉的提出了分开的建议。
时弈当时的脸顿时阴了下来,皮笑肉不笑的说:“你追我的时候可不是这种态度,你不是说喜欢我吗?你的喜欢就这么廉价?”
闫侠辩解道:“谁知道你的爱好这么……”
他的抗议很快被淹没在时弈变本加厉的性事中。
自那以后,闫侠为了自保,只得忍辱负重,将一次次的“分手”烂在肚子里。
今天,他照例坐在学校门口的快餐店里,点一杯十块钱奶茶蹭着wifi思考人生。
服务员第无数次翻着白眼从他身边路过时,他怒向胆边生,一拍桌子拔地而起:今天!就今天!他势必要与时弈这死变态分道扬镳!
他拿起手机,准备打电话,想了想,还是发消息吧,再想了想……要不还是写信?邮寄给时弈,更有仪式感。这绝不是自己不敢当面说,而是怕时弈接受不了被自己甩的现实,是为他着想。
闫侠打开网购页面开始挑选“有仪式感”的信纸,时弈的电话却直接打了过来,吓得他一哆嗦,差点把手机砸地上,连忙手忙脚乱的接了起来:“喂?”
但那头传来的却不是时弈的声音:“您好,请问您是时弈先生的亲友吗?时弈先生出了车祸,现在正在……”
闫侠匆匆赶到医院,看到病房里端坐着的时弈好像并无大碍,顿时松了口气,但医生接下去的话却让他听傻了。
“你说什么?失忆?”闫侠震惊于这魔幻的发展,车祸就失忆,这么恶俗狗血的吗?现在小说都不会这么写了吧,什么辣鸡作者还写这种鬼剧情?
医生又认真的解释了一遍这其中的奥妙,一大堆专业名词听得闫侠头昏脑涨。
等到医生护士都离开,就留下闫侠在病房里与时弈彼此茫然的两两相对。
闫侠尴尬的打破沉默:“那个,你还认识我是谁吗?”
时弈老老实实的摇了摇:“你看着不像我的亲戚。”
闫侠说:“我是你的同学。”
“只是同学?”时弈说问,“那为什么医院会联系你?”
“你之前好像说过,你家里人都在国外,估计联系不上吧。”闫侠想了想,“大概也因为我们平时联系最多。”
“朋友?”时弈有点惊讶,大概是潜意识里不认为自己会有这么亲密的朋友,“关系这么好?”
“呃,其实我们……”闫侠刚想将这一切和盘托出,猛然想到:时弈现在不记得他们交往这回事了,那他只要装作一个关系好点的普通同学,这不就是顺理成章的“分手”了吗?
他立刻话锋一转:“我们是室友!”
“是吗?”
他们确实是同校,也确实同居很
久了,闫侠说得出不少细节,时弈也没有怀疑。
护士催闫侠去办理缴费,患者外伤不严重,观察一下,明天就能出院,就是不知这失忆的状况何时能好。
闫侠心里五味杂陈,说不清自己对时弈失忆这件事是什么感觉,即使心里想过一千一万次的分手,也不代表他真的想被对方以往。
他回到病房,时弈正扭头看着外面树上的鸟,听到他回来,微笑着道谢:“真是麻烦你了,我好像也对你很有亲近感,我们应该真的关系很好吧?”
这一派温和恬淡的模样,让闫侠骤然回忆起了最初的心动,顿时心如擂鼓。
时弈现在把一切都忘了,这是不是意味着:一切都可以重来?
上次是他太大意,太想当然,导致兵败如山倒。
现在时弈成了这么个失忆小白兔,自己说什么他就信什么,一副任自己调教的模样,不分手好像也不是不可以?
闫侠舔了舔唇,恶向胆边生:“是很好,其实我们不仅仅是室友……”
最终,作死的说出了那句令他后悔不已的鬼话:“我们交往快三年了,你是我老婆!”